海南对9个市县房贷进行调整 儋州、澄迈等首套房首付比为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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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京报讯 (记者张晓兰)11月8日,据中国人民银行海南省分行网站显示,海南省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适度调整儋州市等9市县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
公告显示,2023年11月9日起,对于拥有海南省户籍的居民家庭,贷款购买儋州市、澄迈县、定安县、临高县和昌江黎族自治县5个市县商品住房,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20%,二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30%;二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政策下限调整为不低于相应期限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加20个基点。
公告明确,2023年11月9日起,对于拥有海南省户籍的居民家庭,贷款购买东方市、文昌市和琼海市3个市商品住房,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25%,二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35%;二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政策下限调整为不低于相应期限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加30个基点。
此外,公告还规定,2023年11月9日起,对于拥有白沙黎族自治县户籍(常住)的居民家庭,贷款购买白沙黎族自治县商品住房,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20%,二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30%,二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政策下限调整为不低于相应期限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加20个基点。
编辑 武新
校对 杨许丽
文章转载自:新京报
声明:本文由入驻焦点开放平台的作者撰写,除焦点官方账号外,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不代表焦点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