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江增加经费加强护理人才队伍建设

焦点网友99001092438 2017-10-16 09:10: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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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记者随市民政局工作人员走访阳春潭水镇敬老院了解到,75岁的老人刘光荣因摔倒住院,经过一段时间的治疗与护理,逐渐恢复行动能力后,他回到了敬老院。

近日,记者随市民政局工作人员走访阳春潭水镇敬老院了解到,75岁的老人刘光荣因摔倒住院,经过一段时间的治疗与护理,逐渐恢复行动能力后,他回到了敬老院。

潭水镇敬老院负责人介绍,院内老人多数行动不便,需要有人照顾,每个月都会有老人生病住院治疗,并需要请护工护理老人。虽然老人住院合规医疗费可以按规定报销并全额救助,但护工护理费面临较大的难题。随着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的逐年提高,院内老人的吃、穿等基本生活得到较好保障,但因为缺乏护理经费,没能聘请更多的护理人员,难免对老人照顾不周。

据市民政局相关负责人介绍,随着人口老龄化的加速,我市高龄、空巢、慢性病失能特困人员日益增多。据统计,全市特困人员有14868人,其中失能特困人员1180人,占特困人员总数的7.9%。一直以来,由于镇(街道)敬老院缺少护理人员和缺乏专业医疗条件,造成失能特困人员接受专业护理不足,治疗服务跟不上。

为打破这种现状,今年9月,我市印发《阳江市生活不能自理特困人员治疗与护理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旨在打破现有镇(街道)敬老院养老服务的局限,统筹全市医疗卫生和养老资源,构建我市失能特困人员治疗与护理工作机制,通过“医养结合”的模式解决失能特困人员治疗与护理的难题,兜住兜牢民生底线。

根据《方案》,各县(市、区)将科学规划医疗卫生和养老服务资源,加强失能特困人员治疗与护理人才队伍建设,要根据服务失能特困人员人数和照料护理需求,按规定配备镇(街道)敬老院护理人员,为失能特困人员治疗与护理工作提供人员保障。同时要求,市、县两级财政部门每年要将失能特困人员护理经费列入财政预算,以当地失能特困人员数为基数,按每名失能特困人员每月1200元的护理标准落实预算安排,为失能特困人员治疗与护理提供经费保障,并根据经济发展和财政收入增长今后逐步提高,且不得低于省制定的失能特困供养人员护理标准。按市、县两级财政3:7的比例统筹分担解决办法,市级财政对各县(市、区)失能特困人员集中照料护理聘请护理人员所需经费进行补助;除市级补助外,县级财政落实对当地失能特困人员集中照料护理聘请护理人员所需经费不足部分的兜底保障,足额解决所需费用的配套部分。另外,县级财政按每所敬老院每年8万元的标准配套落实敬老院运转费用。

根据市委市政府的安排部署,目前,市民政局正全力推进失能特困人员治疗与护理工作,重点从落实失能特困人员护理经费与敬老院运转经费,督促各县(市、区)加紧聘请配备镇(街道)敬老院护理人员,强化对镇(街道)敬老院内部监督管理,加强与卫计、财政、人社、工会、共青团、妇联、红十字会等单位的沟通协调,保证失能特困人员有病得到及时治疗,没病得到集中照料护理,把关爱失能特困人员这件好事办好、办实,力争年底实现失能特困人员集中供养率不低于90%,基本满足失能特困人员的治疗与护理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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