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欲去库存 多个小区开发商逼买车位并称合法

信息时报 2016-04-07 08:33:49
用手机看
扫描到手机,新闻随时看

扫一扫,用手机看文章
更加方便分享给朋友

为何近期广州会出现数个小区同时急于卖车位的现象?据阳光家缘网统计,截至今年2月,广州车位未售量超过29万个,而广州车位库存自2015年 3月以来连续第12个月创下历史月度新高,车库所沉淀的资金量也十分巨大,在这种情况下,部分开发商急于去库存回笼资金。而采取“锁车位”的做法导致业主无车位可停,目前也并

为何近期广州会出现数个小区同时急于卖车位的现象?据阳光家缘网统计,截至今年2月,广州车位未售量超过29万个,而广州车位库存自2015年 3月以来连续第12个月创下历史月度新高,车库所沉淀的资金量也十分巨大,在这种情况下,部分开发商急于去库存回笼资金。而采取“锁车位”的做法导致业主无车位可停,目前也并未有法律法规要求开发商不可如此操作。

原因1:车位库存量攀升至历史高位

近期为何会比较集中地出现开发商逼买车位现象?

对此,广州市房产专家吴定金认为,目前广州车位库存量太大,约占非住宅类库存的四成左右,“开发商突然发现车位占库存的很大部分,所以必须卖掉些,去库存调结构。”

据统计,截至今年2月广州车位未售套数293473套,这是广州车位库存自2015年3月以来连续第12个月创下历史月度新 高。时间到了今年4月4日,广州市未售车位数量变为241595个。也就是说,尽管目前车位库存仍在高位,但在1个月左右时间内,车位库存减少了5.2万 个左右。

另一组同样来自阳光家缘的数据显示,2015年1~8月广州网签售数为17391个,平均每月网签销售2174个。按这种消化速度,截至4月4日广州车位库存量需要卖111个月。

实际上,大量的车位库存位于郊区楼盘。截至4月4日的数据显示,番禺、增城和花都的车位库存量是较大的,其中番禺区未售车位数量达到67407个,位居首位。

在这些库存量较大的郊区,开发商卖车位的“热情”很高,据阳光家缘网统计的住宅数据显示,2015年广州车位虽然成交套数和库存都创下了2012年以来的历史新高,但成交均价却是创下了2012年以来的历史新低,这主要是因为大部分成交都来自郊区楼盘拉低了总体均价。

原因2: 住宅卖完后卖车位回笼资金

中原地产项目部经理黄韬认为, 目前有部分开发商还是比较缺钱,需要卖掉些车位快速回笼资金。

广 州市停车场行业协会常务副会长潘国璠也认为,开发商急卖车位主要是资金链紧张,需要尽快回笼投资资金。毕竟车位用于出租的话,至少需要30~40年才能收 回成本。因此,尽管车位自己持有10年以上可以升值,但沉淀资金量太大,开发商还是想要落袋为安,尽快回笼资金快速进行滚动开发。

吴定金表示,地下车位建设成本很高,开发商从项目运营来说也是想尽快出售降低成本。

建 地下车位对开发商的资金沉淀量有多大呢?潘国璠介绍,近年来广州开始向地下车位收取地价,因为各个区的地价都不同很难计算。虽然车位本身面积没有那么大, 但地下停车场还有车道等大量公共空间,1个车位至少需要30平方米的占地面积。但即使不计入土地出让金,30平方米的地下空间光是建设的成本大概15万 元。截至4月4日,广州市共有未售车位241595个,以每个车位约15万元计算,共沉淀资金362亿元左右。

也有房地产业界人士透 露,开发商一般出于营销考虑,在有二期、三期项目不断开发的情况下,就不会突然要卖车位,因为这样会影响小区品牌影响后续住宅销售。但假如房子都卖完了, 那么可能就会开始要卖车位。近期出现“锁车位”逼买现象的白云区金沙洲某楼盘、大学城某楼盘和时代倾城等楼盘,确实是住宅部分已处于售罄状态。

值 得一提的是,去年8月15日广东省发改委正式实施《广东省定价目录(2015年版)》,广东放开住宅小区和商业配套停车场收费。业界人士认为,该文件后部 分楼盘月保车费上提,业主租车位成本增加后会刺激购房欲望,这对开发商而言是好的销售时机,因此去年底开始出现了部分小区高价出售车位。

原因3: 配套车位租售比例仍无规定

中原地产项目部经理黄韬认为,开发商有产权确实可以卖车位,主要是为了回笼资金,宁愿空着等销售,也不愿意做出租。但目前并没有法律法规要求开发商不可以这么做,也没有规定开发商要保留多少个车位作为出租用。

据了解,目前有出现锁车位的小区只留下了5%的车位用于摇珠出租。对此潘国璠表示,开发商确实有出售车位的权利,很难说开发商这么做是违法违规的。只是从合 理性角度来说,开发商要考虑品牌美誉度和对业主的责任感问题,应该更公平合理地处理这个问题。广州现在还没有规定开发商要保留固定比例车位用于出租,此前 有过征求意见稿说要保留20%车位用于出租,但正式文件一直没有出台。

记者查阅资料了解到,至今尚未正式的文件《广州市房地产开发项目 车位和车库租售管理规定(修订稿)》,在2014年11月该文件出台了征求意见稿。其中规定,开发商出租、出售小区车位、车库,要首先满足本建筑区划内业 主需求,并且预留20%比例的车位用于出租。建筑区划内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数量超过本建筑区划内房屋套数的,超过部分应预留用作出租。广州市住建委 相关负责人透露,该办法已经通过专家的论证和公众意见征询,目前还在走程序。

声明:本文由入驻焦点开放平台的作者撰写,除焦点官方账号外,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不代表焦点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