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口:购买一套房结清贷款,第二套首付按首套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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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6日,河南省周口市人民政府发布《进一步保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若干政策措施》(以下简称“《措施》”),涉及预售资金监管,购房补贴等多项措施。
以政府应付款盘活预售监管资金
《措施》提出,优化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周口市允许以保函形式等额替代预售监管资金。在确保项目竣工交付所需资金的前提下,通过银行保函、商业保险、国有担保公司保函替代的方式,合理释放预售监管资金流动性,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文件要求,建立房地产市场监测预警机制。对列入省问题楼盘台账的项目设立银行专用账户,确保资金安全、专款专用。对在建设过程中出现风险的项目,加强预售资金监管,积极与税务和银行业金融机构对接,将企业留抵退税款、银行保证金退还到项目资金监管账户,防范化解项目风险。
可以实物抵顶各种欠款
为稳定市场供应,支持企业复工复产,周口市要求,拓展工程款支付渠道,建立工程款多渠道支付途径, 按照实事求是、平等互利、公平自愿的原则,对以实物抵顶各种欠款的施工单位、材料供应单位等,可以企业或个人名义办理网签备案手续。
各金融机构进一步加大对房地产及关联产业资金支持力度,聚焦项目建设“资金链”,梳理服务保障“政策链”。鼓励金融机构围绕房地产领域保供稳价,聚焦建筑施工、材料供应、农民工工资保障等关键环节,综合运用银承、商票、保理、保函、信用证、“气球贷”、“解困贷”等供应链金融产品,切实缓解房地产及关联产业资金压力,助力周口市房地产市场健康、平稳发展。
降首套房认定标准、发购房补贴
同时,周口市降低首套房认定标准,文件提出,对居民已购买一套住房并结清贷款再次按揭贷款购买商品住房的,第二套住房支付首付比例按首套住房标准执行。
周口市还将实行购房补贴。2022年3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建筑面积在144平方米以下的(不含144平方米),以货币形式一次性发放购房补贴。
具有大中专学历的(含技工院校),补贴标准为0.6万元/人;具有本科学历的,补贴标准为1万元/人。共同购房的,只能申请一人次购房补贴。
2022年3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新市民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并办理网签备案手续的,每套发放5000元购房券,已享受本科学历、大中专学历购房补贴的,不再享受购房券补贴;期间,购买公寓、写字楼(不含商铺)的,按照实际缴纳税款的50%进行补贴。
高层次人才在周购买商品住房的,按照周口市引进人才购房补贴政策执行。
为减轻购房者压力,文件提高公积金贷款额度。将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由45万元提高至50万元。已还清贷款再次利用公积金贷款购买新建商品住房,或夫妻双方均缴纳公积金贷款购房,或周口市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利用公积金贷款购买建商品住房的,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提高至60万元。
推行征迁安置房票制。对中心城区(不含淮阳区)新征迁安置项目,原则上实行房票安置。本政策下发前没有安置到位的,根据被征迁人申请,也可以实行房票安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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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澎湃新闻、新浪财经
首席编辑:裴申申 审核:秦园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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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转载自:顶端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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