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直住房公积金新政:支持购买居住类绿色建筑,可贷额上浮20%

搜狐焦点阳江楼市资讯 2023-10-08 13:5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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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7日,安徽省省直住房公积金管理分中心发布《关于进一步优化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的通知》。《通知》包括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提取等两大方面,政策自2023年10月8日起施行。住房公积金贷款方面,按照通知,…

10月7日,安徽省省直住房公积金管理分中心发布《关于进一步优化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的通知》。《通知》包括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提取等两大方面,政策自2023年10月8日起施行。

住房公积金贷款方面,按照通知,支持购买居住类绿色建筑,缴存职工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一星级及以上居住类绿色建筑(新建商品住宅)的,计算最高可贷额度时上浮20%。

不过上浮后贷款额度不得超过合肥市规定的相应档次贷款额度上限标准,即借款人及配偶均按规定正常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六个月以上的,最高公积金贷款额度为55万元,首套首次住房贷款最高公积金贷款额度为65万元,符合政策的多子女家庭首套首次住房贷款最高公积金贷款额度为75万元;借款人单方按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最高公积金贷款额度为45万元,首套首次住房贷款最高公积金贷款额度为55万元,符合政策的多子女家庭首套首次住房贷款最高公积金贷款额度为65万元。(澎湃新闻记者 计思敏)

文章转载自:澎湃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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