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春一批建设用地征收!春城及多个乡镇皆有涉及!

搜狐焦点阳江楼市资讯 2019-09-18 09:46: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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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因城市发展需要,广东省人民政府发布了《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阳春市2018年度第五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的批复》的公告,根据法律法规等关规定,广东省人民政府同意阳春市上报的农用地转用方案和征收土地方案。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 阳春市2018年度第五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的批复》公告▼ 经省人民政府批复,批复如下

日前,因城市发展需要,广东省人民政府发布了《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阳春市2018年度第五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的批复》的公告,根据法律法规等关规定,广东省人民政府同意阳春市上报的农用地转用方案和征收土地方案。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

阳春市2018年度第五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的批复》公告▼

经省人民政府批复,批复如下:

同意将阳春市春城街道岗脊村莲塘、塘上、塘面、新塘经济合作社,岗脊经济联合社,东湖水库管理处;岗美镇岗北村 河村经济合作社;春湾镇前进村马二、马三、同石仔经济合 作社;三甲镇曲江村寨尾、新屋、怡龙经济合作社;石望镇石望村大盎、塘尾、新屋、大元、大闸、井头、新丰经济合 作社属下的集体农用地9.5536公顷(耕地 0.0187公顷、园地 5.0683 公顷、林地 0.3790公顷、其他农用地 4.0876 公顷) 转为建设用地,同时使用上述有关村集体建设用地4.1261公顷,以上(合计 13.6797公顷)集体土地一并办理征收为国有土地手续。

另同意阳春市使用阳春市岗美镇人民政府、马水 镇人民政府、石望镇人民政府属下的国有农用地0.3334公顷 (耕地 0.2779公顷、其他农用地 0.0555公顷)转为建设用地,同时使用国有建设用地 1.3218公顷。上述土地(合计 15.3349公顷)经完善相关手续后依照规划安排作为阳春市城镇建设用地。

(来源:广东省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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